西安市鄠邑区蒋村镇2017年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其中主要职能有:

1、宣传法律政策,促进村民自治。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推进本镇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

3、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障体系,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4、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推进政务、村务公开。

5、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

6、加强综合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7、执行和发布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8、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工作。

10、办理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一是基础设施加速推进。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对村镇建设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加强完善和管理,有力改善镇村面貌,提升人居环境;城乡统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2017年先后完成了蒋村、宫堡村两个片区化中心社区主体大楼建设任务,并顺利通过验收,标志着我镇所有村级片区化中心社区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王坊村幸福新农村示范村创建工作既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卫计服务工作稳步有序推进,按照政策全面做好二孩生育审批及服务工作,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超额完成新农合、新农保自筹经费征收任务。同时劳务输出、农村低保、扶贫帮困、农村饮水安全等各项社会事业按要求按计划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是镇村面貌焕然一新。不断加强镇区和村庄环境卫生管理,结合“烟头革命”“厕所革命”,全面开展了镇村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提升活动,认真查找环卫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规范考核奖惩、强化宣传教育、增大经费投入,镇区垃圾压缩站全面投入运行,“村收集、镇清运、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基本建成,垃圾治理难题得到根本解决;绿化美化全面跟进,结合“三化一片林”工作,组织镇村干部和群众开展植树绿化工作,累计植树12万株,并做好苗木的后期管护工作,确保成活率,积极推进打造绿色大美蒋村。

三是“冬春行动”硕果累累。结合脱贫攻坚“冬春行动”大会战,全镇上下抢抓机遇,自加压力,先后完成“大绿围村”新栽补植10公分以上大口径树木6964棵;完成镇区街道美化绿化6公里;完成村内道路水泥硬化9.5公里;完成产业路水泥硬化4.5公里;新装太阳能路灯 500余盏;完成村内墙体立面改造刷新20万平方米;建设完成新型主题文化景观墙6000平方米;建成景观小广场3个;改造完成新型公厕3所。随着今年“秋季攻坚”行动的深入开展,全镇整体环境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四是全域旅游稳步推进。通过引进推介,加大软硬件建设力度,科学规划,有序开发,全力打造建设四个特色峪口旅游景区。顺利完成了清凉山旅游生态开发三期后续建设项目,继续支持 “郝寨杏花节”宣传推介工作,持续加快望仙坪、石龙寺、鹰嘴峰等旅游景点改造升级步伐,年内集中完成了沿环山路段“同兴瓜菜”、“郝寨果杏”、“毅朝果业”等三个旅游观光采摘园区建设,使生态观光旅游业成为我镇新的支柱型产业。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鄠邑区蒋村镇人民政府设行政单位6个;事业单位11个,各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纳入鄠邑区蒋村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          

1党政办公室 行政单位  

2经济发展办公室 行政单位

3社会管理办公室 行政单位

4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 行政单位

5财政所 行政单位

6司法所 行政单位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8社会事务服务所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9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服务站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0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1农村财务服务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2国土资源所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所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4综治维稳中心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5林水工作站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6市容监察大队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7畜牧兽医站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核定行政编制32人,实有29人;事业单位编制84人,实有7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为2757.65万元,较上年增长660.4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757.65万元,增长660.46万元 ,主要原因是村级项目增多。  

2、上级补助收入0元。

3、事业收入0元。

4、其他收入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为2757.6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06.9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991.4万元,减少8.5%,主要原因是消减开支。

2、项目支出1850.75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1166.79万元,减少58.62%,主要原因是村级项目增多。

3、经营支出0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

5、结余分配0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57.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0.46万元,增长31.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3.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6.48万元,增长28.4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98万元,增长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93.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5.48万元,增长24.81%,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2.62万元,主要用于镇级日常办公开支、行政人员工资、基层政权建设项目等,完成年初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3.28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人员工资,完成年初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6.2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服务站人员工资以及村级礼堂建设项目,完成年初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务服务所人员工资,完成年初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8.3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所人员工资,完成年初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治污减霾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31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整治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6.7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林水工作站人员工资、村级公用经费、村干部工资、农林水项目等,完成年初预算100%。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73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所人员工资,完成年初预算100%。

10、其他支出75万元,主要用于村级项目等,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2.9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21.04万元,主要包括:镇、村两级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生活补助。

2、日常公用经费221.88万元,主要包括:镇、村两级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  9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元,车均购置费0元,车均维护费4.6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3.2万元,决算9.9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4万元,较上年减少 0.05万元,变动原因为:减少维护次数。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71万元,较上年减少2.59万元,变动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2.71万元,主要包括召开镇、村两级相关项目会议。较去年增加0.27万元,增加11.07%。增加原因扶贫项目会议增多。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费支出2.39万元,主要包括公务员培训和事业在职教育培训支出,较去年减少0.15万元,减少5.9%,原因培训人员课程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88万元,比2016年增加26.48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司法所、畜牧兽医站托管。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未涉及政府采购项目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2辆,资产原值30.34万元。办公楼共计6280平方米,资产原值344.29万元。通用设备资产原值3.35万元。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具体项目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7年没有进行绩效评价的具体项目

2、重点项目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7年没有进行绩效评价的重点项目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2017年蒋村镇政府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