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贯彻有关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探索适合我区特点的道路交通管理模式,研究分析和预测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对策。
(2)安排部署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并指导、检查、监督下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贯彻、落实。
(3)负责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和区交警业务的指导工作。
(4)实施公安道路交通的改革、指挥、管制、堵截任务。
(5)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及道路交通事故复核认定。
(6)负责全区机动车辆的审验、登记、检测、挂牌办证和盗抢机动车、走私机动车的查缉工作。
(7)负责全区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办证、验证和管理工作。
(8)负责全区交警系统的队伍建设
(9)事故处理、安全宣传、机动车违章、车辆管制等项工作。
(10)负责区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直接负责并实施城区的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保证道路交通顺畅,秩序安定。负责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思想宣传工作。交通路线巡查,降低交通事故隐患。保障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培训教育。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并加强单位内部安全工作,做到交通事故平稳中求低。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0个中队分别为:督保中队、城区中队、事故中队、车宣中队、余下中队、巡查一中队、巡查二中队、祖安中队、秦镇中队、草堂中队和1个车管所。
(三)人员情况
人员行政编制71人,实有人数260,其中正式人员人数91人,公益性岗位55人,临时用工26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为2119.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938.14万元,较上年减少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调资补发占比较多,本年度预算追加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6年度增加0万元。
4、其他收入181.66万元,较2016年度116.5万元,增加55.9%,主要原因是上级经费追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为2059.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35.13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1505万元,减少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预算追加支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112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665.36万元,增加68.9%,主要原因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增加?本年度预算追加支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结余分配 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280.33万元,主要是项目结余。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1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万元,增长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8.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万元,增长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原因:工作需要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6万元,减少7%,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需要。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及公共服务支出和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00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等 。
2、日常公用经费193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办案 办公需要。
五、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7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 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75.8 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80万元,决算75.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工作需要。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8万元,较上年减少25 万元,变动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去年增加0万元。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3万元,比2016年减少457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耗材减少,印刷,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47。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大队对2017年的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对列入财政审批的办案经费,反恐维稳经费等项目预算做到了预算申报、采购验收、资金支付及项目跟踪监控一系列流程的规范管理,装备建设在设定的时效内完成购建,安装调试后已正常运行,提高了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提高了民警执法办案效率;执法、办案及各项业务工作数量指标完成情况良好;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安全有效;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共交通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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