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祖庵镇 2017年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西安市鄠邑区祖庵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府机关,是负责本级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司法、市容、社会公益事业和农业发展,负责镇域内政策宣传,促进村民自治;推进本镇民治政治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加强社会管理,创造良好环境;发展公益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等。

2017年,祖庵镇人民政府按照西安市鄠邑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社会管理事务,保障了行政区域内群众的生活和工作正常运转,人民生产生活得到进一步提高,镇区范围内的各项工作都平稳有序进行,确保党的经济、卫生、医疗等各方面惠民政府落实到位。我镇重点项目旅游文化名镇建设项目也有条不紊的进行,将为我镇的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巨大贡献。

1、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做好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温暖安居工程;完成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工作任务。

2、做好公共文化阵地建设及管理服务工作;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清除重大污染;优化生态,做好信访等工作任务。

3、开展“平安建设”活动,认真落实维稳工作七项机制;安全生产零事故;信访工作及时到位解决群众问题。

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祖庵镇共有八个部门,其中行政机构一个为:镇政府机关综合办公室(含党政办、经济发展办、社会管理办、财政所、行政其他、农村财务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中心、司法所、经济综合服务站);事业机构七个包括:社会事务服务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林水工作站、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服务、市容监察队、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所。

人员情况

我单位共有人员84人。其中行政机构综合办公室39人比2016年增加7人(含党政办16人,比2016年减少1人;经济发展办2人;社会管理办1人;行政其他1人;财政所1人;司法所2人,2016年无此部门;农村财务服务中心1人;综治维稳中心9人;经济综合服务中心6人,2016年无此部门。)事业机构7个共45人比2016年减少3人其中包括:社会事务服务所9人,比2016年减少1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2人;计划生育服务站8人;林水工作站5人;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服务站3人,比2016年减少1人;市容监察队6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所2人,比2016年减少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为5554.6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554.66万元,较上年增长2036.94万元,主要原因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脱贫攻坚工作、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政府性基金预算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为5554.6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016.72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1021.22万元,减少0.44%,主要原因是人员补助减少。

2、项目支出 4537.94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2537.50万元,增加78%,主要原因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脱贫攻坚工作、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554.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6.94万元,增长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76.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58.79万元,增长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1.8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76.5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036.94万元,增长76%,完成年初预算10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包括: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538.36万元;财政事务24.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7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完成年初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6.45万元。

4、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4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建设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99万元,其中计划生育事务42.52万元,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12.47万元。

6、农村环境卫生保护13.7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2237.4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9.74万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620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4.57万元,土地开发及征地拆迁补偿支出563.15万元。

8、农林水支出2599.84万元,其中农业支出94.57万元,林业支出26.72万元,水利支出1600万元,扶贫支出40万元,农业综合改革支出682.55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56万元。

9、旅游发展支出1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6.7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94.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7.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26.97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22.2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13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批次,0人。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8.3万元,决算8.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8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人数减少。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较上年减少0.49万元,变动原因,为节约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1.1万元,较上年减少0.4万元,变动原因为:公务接待人数减少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81万元,主要包括召开行政及事业支出。较去年减少0.28万元,降低25%。增加原因支出费用减少 。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22万元,比2016年191.45增长16%,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成本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镇无政府采购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 1。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得为空)

2017年,项目支出1837.49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脱贫攻坚工作、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及旅游名镇建设工作。信访维稳工作的开展有力促进了祖庵镇社会安定、团结发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将持续提高我镇辖区内及村内街道环境卫生,村容村貌。脱贫攻坚工作紧张有序的进行。工作的开展促进了祖庵镇社会主义文明和管理民主目标的实现。镇重点项目旅游文化名镇建设项目也有条不紊的进行,将为我镇的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做出巨大贡献。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2017年祖庵镇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