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测绘、建设、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房屋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全区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其他指令性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3、组织制定重点区域城市设计;负责全区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市政工程、道路交通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负责城市设计的规划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街景设计、城市广场等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勘察测绘行业管理,管理勘察测绘成果及应用;组织对全县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

5、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光波通信走廊控制及城市道路、管线、管网综合等基础设施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资源、城市结建人防工程建设和易地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排水管网和水质、水量的安全监测工作。

7、负责组织城建项目论证、储备;参与编制审查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定点和规划方案的审查,组织审定城建项目方案设计;指导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8、拟订城市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建项目投资概算、决算的审核工作;负责城建项目合同审查和备案管理;会同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城建资金;综合管理城建项目利用外资工作,提出城建投融资建议;负责城市建设相关收费的管理;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

9、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责任。指导全区建筑活动,培育、规范建筑市场,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负责建筑业市场准入;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监理工作;负责建设企业、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城乡建设行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和建筑施工企业一线工人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管理工作。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政策规定;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1、组织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牵头指导推进住宅产业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建设条件核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建设。

12、负责全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培育、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负责施工图审查管理和勘察设计质量管理;负责勘察设计市场准入和招投标管理;负责工业与民用建筑抗震设计和工程设计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

13、负责城市建设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综合协调城市建设综合开发,牵头拟订城市综合开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4、承担监督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的责任;指导全县重点村镇建设、试点村镇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小城镇建设、村庄人居环境改善。

15、承担建筑节能推进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发展与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建筑节能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墙体材料革新发展,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市场管理和企业资质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降耗。

16、负责城市房屋产籍产权管理工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登记、房屋权属转移审核、非住宅房屋租赁登记,核发预售许可证及登记备案证。

17、负责直管房屋的经营管理;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安全技术规范、管理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指导、检查全区房屋使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18、负责房屋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审核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

19、负责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指导、产权界定和房改方案审批;负责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审批;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核准。

20、依法对全区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协调、指导纠纷调处。

21、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

22、参与拟订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市政和公用事业投资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公用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排水、桥梁、隧道、城市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项目建设、维护、管理及安全运营;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负责工程建设方案的制定和质量管理,施工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项目的管理和招投标工作;负责市政工程、综合管线突发事故处理;负责道路范围内各类综合管线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市政管网铺设、管道接用的审批;负责城市供热、燃气等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维护单位的资质管理。

23、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公共停车场建设的政策,公共停车场建设优惠政策的审核落实;组织编制全县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年度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考核。

2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设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城市建设科

3、规划村镇科      4、住房保障科

5、公用事业科      6、财务科

人员编制

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总工程师1名(副科级)。

(二)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完成兆丰路跨西余铁路立交箱涵、灌注桩、U型槽工程,友谊路、吕公东路全线贯通。完成雕塑示范街及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对人民路、丰京大道等部分示范路段沿街行道树、绿篱进行量化。完成东大街改造及城东区域污水、南北七号路二污配套管网、许家河截污及治污管道铺设等15项市政工程。

2、年内投资19107.16万元,完成新城路、东城路绿化等重点项目道路建设任务。

3、收到财政拨入经费及专项资金收入共计17895.01万元。

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形式 人员编制数 人员实有数

1鄠邑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本级)行政全额17  84

2鄠邑区规划管理所参公全额16  16

3鄠邑区燃气热力管理站事业全额7 8

4鄠邑区城建监察大队事业全额38 28

5鄠邑区市政管理所事业全额30 23

6鄠邑区城市建设档案馆事业全额7 6

7鄠邑区房改委办公室事业全额18 17

8鄠邑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事业差额43 59

9鄠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事业差额8 19

10鄠邑区房地产管理所事业自收自支50 61 

合       计  编制234  实有321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为18730.60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7895.01万元,较上年17555万元增长34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等。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4.9 万元,去年21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800.93万元,上年105.17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695.76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的住房保障资金增加。

5、经营性收入29.75万元。上年经营性收入21.30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8.4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为19107.1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398.11万元,上年2060.81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 337.3 万元,增长14 %,主要原因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16679.30万元。上年项目支出13595.82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3083.48万元。

3、经营支出29.75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无支出。

5、结余分配4.2万元,主要是无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347.3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895.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0.01万元,增长1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85.01万元,去年收入10468.81与上年相比减少83.8 万元,增长-0.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10万元,去年5033.70与上年相比增加2476.3万元。原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762.76 万元,去年 10468.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3.95万元,增长2 %,完成年初预算10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度存在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1.90 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972.63 万元,主要包括:工资及社会保障。

2、日常公用经费229.27 万元,主要包括:维持单位日常运转。

五、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 辆;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 0 批次,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 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3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万元,决算3.82万元。上年6.64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82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较上年 0,变动原因为:无 。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变动原因为:无 。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2万元,较上年减少2.82 万元,变动原因为:公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6.90万元,主要包括召开专题会议支出。较去年增加6.90 万元,增加100 %。增加原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1.77 万元,主要包括业务培训支出,去年3.62万元,较去年减少1.85万元,原因减少各类不必要的培训。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82万元,去年185.92万元,比2016年增加18.9万元,增长9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1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具体项目评价结果

2017年我局具体完成兆丰路跨西余铁路立交箱涵、灌注桩、U型槽工程,友谊路、吕公东路全线贯通。完成雕塑示范街及城市规划展览馆布展设计,对人民路、丰京大道等部分示范路段沿街行道树、绿篱进行量化。完成东大街改造及城东区域污水、南北七号路二污配套管网、许家河截污及治污管道铺设等15项市政工程。进一步改善提高城区配套设施,改善通行条件,提升城市环境,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提高城市品位,吸引投资。

2、重点项目评价结果

年内投资19107.16万元,完成新城路、东城路绿化等重点项目道路建设任务。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改善群众通行条件,提高城市品位,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2017年建设局决算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