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部门职能:我单位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单位基本工作职责如下:1、负责拟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2、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3、抓好基础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做好民政事务、救灾救助、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4、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经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完成农业产值6.64亿元,实现粮食总产量2.2万吨。工业经济稳中有进。预计完成规模以上企业产值4.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5亿元(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电子商务示范街办、示范村创建稳步推进。
2、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脱贫攻坚惠及民生。全街道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81户783人联系区级部门结对帮扶在册贫困户202户,安排村干部帮扶贫困户79户,已签订危房改造协议65户,累计发放资金197.748万元。已发放产业扶持户16户16万元。与157户贫困户签订帮扶贷款协议457万元。社会保障逐渐完善。全年劳务输出11000元,组织12次技能培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2000人。计划生育服务到位。
3、资源环境持续优化
加强耕地保护力度。土地动态巡查和违法占地打击力度持续加大。环境治理持续推进。扎实落实路长制、河长制、院长制的工作要求。
4、综治、安监全面加强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监察紧抓不放,强力推进信访维稳,实现重点案件领导及时到位率100%。
5、基层党建长足发展
夯实基层组织建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学习贯彻“三项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6、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1)八千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该项目涉及五个村工程总投资1070万元,已完成建设目标。
(2)西安市涝河渼陂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该工程涉及5个村全面开展征地工作,完成清表1400余亩其余地附赔偿等工作进展顺利。
(3)西安体院新校区及新体育中心项目
两个项目涉及东马营及乔家堡村,目前东马营村村征地补偿款已发放到位,正启动搬迁安置工作。乔家堡村地款1300万已发放到户,剩余60户进行商谈。
(4)新区项目进展情况,目前家福项目、宝苑项目和中医院项目,项目进地协调工作推进有力,旭阳项目征地涉及东关村100亩,历史遗留问题顺利解决。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是1个独立核算部门,下设11个部门,分别是政府及相关机构、财政所、司法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文化广播电视卫生服务站、林水工作站、市容监察队、食品安全监管所、国土资源所。
(三)人员情况
我单位人员编制为137人,年末实际人数为146人。司法所及畜牧站机构划转增加7人,上年实际人数为142人,增加11人,减少7人,合计增加4人。其中司法所及畜牧站机构划转增加7人,正常调入4人,正常调出2人,退休5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为2984.4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 2984.44,增长5.64%,主要原因是基金预算拨款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无。
3、事业收入无。
4、其他收入无。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为2984.4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797.18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1787.10万元,增长0.56%,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2、2、项目支出1187.2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1296.09万元,减少8.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3、经营支出无。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
5、结余分配无。
6、年末结转和结余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84.4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9.25万元,增长5.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7.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6.28万元,减少9.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7.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5.53万元,增加3569.87%。原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中东马营征地拆迁补偿款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57.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6.28万元,减少9.11%,完成年初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0.8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10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综合性管理事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3、文化体育传媒支出为22.03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完成年初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84万元,包括:
(1)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3.9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8.85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5、节能环保支出15.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6.21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所行政事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38.92万元,包括:
(1)城管执法14.1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9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3)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8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1359.29万元,包括:
(1)农业74.5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2)林业29.8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3)农村综合改革1088.88万元,主要用于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完成年初预算100%。
(4)其他农林水支出166万元,主要用于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73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事务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万元1797.18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491.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70.66万元,津贴补贴208.57万元,绩效工资200.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20.54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305.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0.89万元,印刷费13.34万元,水费1.19万元,电费8.34万元,邮电费6.58万元,差旅费14.12万元,维修费13.35万元,劳务费13.56万元,福利费30.8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8万元等。
五、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无;公务用车购置无,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3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无。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53元,车均购置费无,车均维护费2.16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13.70万元,决算4.9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 。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无。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 无。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2万元,较上年增加0.07 万元,变动原因为车辆维修成本增加。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64万元,较上年减少4.27万元,变动原因为公务接待减少。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4.53万元,主要包括召开各种会议支出。较去年增加3.84万元,增加556 %。增加原因是会议室租金增加。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38万元,主要包括参加各种培训期间发生的费用,较去年增加0.08万元,增加28%。增加原因是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98万元,比2016年192.58万元增长58.88%,主要原因是:基层办公经费、公务员车补增加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无。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不得为空)
1、具体项目评价结果
项目支出:片区化中心社区建设项目支出166万元
村级一事一议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支出365.10万元
东马营征地拆迁补助支出305.36万元
环境卫生整治资金158.04万元
信访维稳经费50万元
城市综合治理经费40万元
扶贫工作经费30万元
春季五路两侧及示范路补助支出36.39万元
三无老旧住宅电梯补助支出3.88万元
以上资金全部按用途支出,未出现挤占、挪用、扣押等违规使用资金行为,评价为优。
2、重点项目评价结果
片区化中心社区建设项目支出166万元,当年全部支出完成,未出现挤占、挪用、扣押等违规使用资金行为,评价为优。
村级一事一议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支出365.10万元,当年全部支出完成,未出现挤占、挪用、扣押等违规使用资金行为,评价为优。
东马营征地拆迁补助支出305.36万元,当年全部支出完成,未出现挤占、挪用、扣押等违规使用资金行为,评价为优。
环境卫生整治资金158.04万元,当年全部支出完成,未出现挤占、挪用、扣押等违规使用资金行为,评价为优。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