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金融办2017年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有关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金融发展总体规划;通过招商引资、争取上级投资、银行贷款、企业融资、激活民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破解资金瓶颈。

(2)负责开展银政、银企合作,主要做好与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金融合作各项工作,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投融资工作任务。

(3)负责我区信贷项目包装、信用评审、债项评审、贷后管理、风险管理、资金管理、综合管理工作,推动区级担保体系建设。

(4)联系区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对项目使用情况银行贷款情况开展纪律监察、审计。

(5)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2017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2017年完成我区棚改项目贷款1.26亿元,按照项目进度拨付工程款1.06亿元,归还草堂一期、沣京一期贷款本金980万元,支付七个棚改项目贷款利息1575.73万元。

(2)开展“金融工作服务团”金融对接会议3次,搭建平台多方为企业融资17.05亿元。

(3)联合区人行完成对2016年度支持县域经济金融机构指标检查评比工作,并对2016年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13个先进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

(4)扎实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告群众书15万册,张贴宣传海报2000张,制作固定宣传栏50个,悬挂横幅40余条,提高了人民群众防风险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5)加强金融监管服务,促进金融平稳运行。组织金融机构召开季度金融形势分析会4次,编制“金融视角”12期,累计出刊68期,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6)为了继续加强对挂牌新三板企业的政策奖励支持,区金融办完善出台了《户县鼓励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奖励办法》,并对2017年我区新增挂牌上市的6家企业进行了奖励。

(7)积极开展金融扶贫工作,截止12月底,共发放金融扶贫贷款5479户,1.07亿元,其中个人小额贷款616户,1999.2万元;金融扶贫帮扶贷款4863户,8075万元;办理助农保6602户,实现建档立卡户金融扶贫全覆盖。

(二)机构设置情况

西安市鄠邑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独立核算。

(三)人员情况

西安市鄠邑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定编制10人,实有11人,其中编制内7人,3名领导为行政编制,另外从渭丰镇政府借调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收入总计为4258.8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073.63万元,增长3303.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沣京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资金3820万元和祖庵镇棚改综合安置区项目建设期利息12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6年度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6年度无变化。

4、其他收入185.19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185.19万元,主要是上级拨付的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再融资奖励和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的奖励以及2015-2016年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补贴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为4212.5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61.07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6.61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调整绩效工资标准和实施改革性补贴增加工资。

2、项目支出4012.5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增加3947.32万元,增长6050.5%,主要原因是支付沣京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资金和祖庵镇棚改综合安置区项目建设期利息。

3、经营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5、结余分配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46.3万元,主要是其他收入中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73.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53.93万元,增长330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73.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53.93万元,增长3303.2%,2016-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073.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53.93万元,增长3303.2%,完成年初预算340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沣京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资金支出和祖庵镇棚改综合安置区项目建设期利息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4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5.57万元、公用经费5.5万元、2017年工作经费及房租15.42万元、2017年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评价奖励资金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绩效工资标准和实施改革性补贴增加工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07 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5.57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和目标责任奖等。

2、日常公用经费5.5万元,主要包括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目常办公经费和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

五、2017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18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决算2.1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持平。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8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64万元,变动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4、会议费支出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5、培训费支出情况

培训支出0.15万元,主要包括单位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公需课培训,较去年减少0.14万元,原因是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培训开支。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07万元,比2016年增长12%,主要原因是:调整绩效工资标准和实施改革性补贴增加工资。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具体项目评价结果

2017年,本单位工作经费及房租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及租房协议及时支付,保障了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按照考核情况完成了对我区优秀金融机构的奖励,很好地激励金融机为区域内中小微企业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沣京棚户区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央资金保证了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力地推动我区棚改工作的开展。

2、重点项目评价结果

2017年我单位无重点项目。

十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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