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旅游局2016年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旅游局是区人民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旅游业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全区旅游业发展,编制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旅游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旅游。

3、组织指导旅游业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研究制定推进全区旅游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开展全区旅游节庆和展会活动。

4、承担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区域内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导游人员实施管理;牵头组织旅游市场执法工作。

5、负责全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全区旅游公共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旅游区、旅游服务和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服务标准并监督执行。

7、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负责检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8、负责全区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推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指导旅游教育及培训工作。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2016年全年我区各景点接待游客395.6万人次,完成全面任务的119.8%,同比增长27.6%;旅游收入4亿元,完成全年任务114.3%,同比增长25%。

2、加快乡村旅游发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农家乐专项整治3次;家佛堂、栗峪口被评为西安市第三批最美乡村。

3、加大旅游市场宣传促销力度。一是注重各类媒体,全方位开展旅游宣传。有计划地在西安日报、陕西旅游、陕西自驾游等媒体宣传我区旅游整体形象,推介我区主要旅游产品。二是通过举办紫荆花节、牡丹文化节、设施果品采摘节、第六届葡萄采摘节、5.19中国旅游日活动等多个节会活动,对户县旅游形象进行广泛持续的宣传;三是在太原举办鄠邑区旅游精品推介会;四是组织旅游企业参加市旅游局举办的春季、秋季旅游集市、丝绸之路旅游博览会、西安-上海高铁宣传启动仪式等宣传活动;五是加入秦岭旅游联盟并成为副会长单位,搭建起与秦岭眼线各市县旅游行业共同宣传营销的平台。

4、做好旅游项目策划包装和招商引资,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争取省市项目资金4200万元,指导景区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旅游厕所项目18个。

5、强化资源的策划、包装和宣传推介。鄠邑区旅游形象宣传片现已拍摄完成。鄠邑区旅游公众微信平台已搭建完成并已投入运营,吸引大量网友关注,提升我区旅游形象,使我区旅游知名度不断提高

6、加大旅游执法力度,强力推进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贯彻有关旅游法律法规,联合公安、工商、交通、物价、卫生、文化等部门对宾馆、酒店等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统一开展旅游综合执法,加强旅游环境和市场的综合整治,深化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检查记录台帐,做好每个节假日、黄金周节前有检查,节日期间有监控,节后有总结,为旅游业发展营造宽松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净化优化旅游市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鄠邑区旅游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下属单位鄠邑区旅游服务中心1个。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41.37万元,较上年增加25.08万元,主要是新增鄠邑区旅游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调资,发放车补及区政府奖励资金。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8.98万元,比上年增加  81.57万元,原因是2016年调资和新增下属单位鄠邑区旅游服务中心;是由于今年发放车补;拍摄鄠邑区旅游宣传片; 2016年收到区政府奖励资金,为本单位购置办公设备、新农投大厦建立机关廉政灶缴纳建灶费。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41.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8.17万元,占总收入的 97.74%,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17万元、其他收入3.2万元,占总收入的2.26%,主要是县级部门奖励资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6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0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 63.33%;项目支出 61.97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拍摄鄠邑区旅游宣传片,鄠邑区旅游宣传推介等,占总支出的 36.67%。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1万元,项目支出61.45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 80.95万元,主要是2016年调资和新增下属单位鄠邑区旅游服务中心;是由于今年发放车补;拍摄鄠邑区旅游宣传片; 2016年收到区政府奖励资金,为本单位购置办公设备、新农投大厦建立机关廉政灶缴纳建灶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3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旅游业管理与服务等支出168.36万元。

(1)行政运行 79.10万元,是反映鄠邑区旅游局的基本运行支出。

(2)机关服务27.81万元。是指下属单位鄠邑区旅游服务中心的基本运行支出。               。

(3)旅游宣传54.45万元,是指鄠邑区旅游推介和制作旅游宣传片等宣传费用。

(4)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7万元,是指本单位购置办公设备、新农投大厦建立机关廉政灶缴纳建灶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06.92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37万元,公用经费13.5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1.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3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1.81万元,降低57.28%,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9万元,主要是今年无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62万元,降低54.55%,主要是实行公车改革后,旅游局无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0 团组,累计0人次。无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2016年公务车辆购置0  辆, 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 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 批次、

0人,经费总额 0 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21万元,主要是档案、会计、安全生产等业务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31.25%,主要是为了提高职工业务能力。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

(四) 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8.98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户,合计141.0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83.48%。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增加81.57万元,增加48.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调资和新增下属单位鄠邑区旅游服务中心;是由于今年发放车补;拍摄鄠邑区旅游宣传片; 2016年收到区政府奖励资金,为本单位购置办公设备、新农投大厦建立机关廉政灶缴纳建灶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1.99万元,其中: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9万元。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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