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国土局2016年部门决算 及“三公经费”公开信息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有关配套细则、办法并组织贯彻执行和实施监督检查。

②编制全县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参与城市规划的审核;审核乡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负责提出和实施深化土地、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使用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方案。

③统一管理全县土地和城镇地籍、地政、调解土地权属争议;主管全县土地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工作;主管土地的评估和确认。

④负责编制全县土地利用和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复垦的规划、计划,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和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耕,确保耕地面积占补平衡。

⑤负责贯彻执行有关土地市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管理和规范土地市场;负责全县统一征地和土地储备,实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拍挂出让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政府收购和镇、街、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的拟定与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查土地评估结果,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土地权属管理,办理土地登记及权属争议处理。

⑥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和授权范围内的采矿登记发证管理,协调矿产资源及采矿权属纠纷,依法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组织开发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地质灾害中滑坡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

⑦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执行监督检查,组织承办土地管理的法制业务培训及群众来信来访调查答复。

⑧负责土地、房屋、林地、水域滩涂养殖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调处不动产登记争议,建设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资料互用制度。

⑨负责全县移民搬迁总体规划、阶段性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负责指导、监督、检查移民(脱贫)搬迁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①是用地报批及时有力。始终把提供用地保障作为服务发展的首要任务来抓,通过主动深入项目用地单位,提前介入指导,组织完善用地资料,加强与省厅、市局的协调沟通,争取政策支持,确保项目用地快速审批。全年,上报项目用地14个批次、面积3264亩(工业用地758亩),完成今年上报目标任务的326%(完成上报工业用地126%);经省、市批准用地18个批次(含往年上报今年批准)、面积2544亩(工业用地1625亩),完成全年上报土地目标任务的254%,有力的促进了我县重点项目建设。

②是征地工作成绩显著。严格依法依规统一征地,实施征地“一项目一委托”,严格资金准入准出。全年,按项目签订征地委托书14 份;核准划入征地资金10宗,共计3867万元;向各镇共拨付征地资金10宗,共计3867万元;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3份,实施征地23宗,征地面积1803亩;共上报征地资料13宗、面积2103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10%,协调完成社保资料10份。

③是土地供应及时高效。按照依法依规、及时高效的原则,加快土地供应。全年为利君制药、职工大学等项目供地53宗、面积2646亩(其中划拨供应4宗、面积292亩;招拍挂出让43宗、面积2069亩;协议出让6宗、面积285亩)(其中供应产业用地28宗1697亩),收缴土地成交价款6.6亿元,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供地和土地成交价款年度目标任务。

④是土地储备取得新成绩。加大土地储备工作力度,全力服务项目建设。全年,共储备土地29宗、面积1500亩,超额完成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⑤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有序开展。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将上报市国土资源局审核。渼陂湖水系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项目涉及部分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和西安市地铁五号线二期工程涉及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

⑥土地管理秩序更加规范,加强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围绕城乡接合部、主干道路沿线开展重点巡查260余次,一般巡查640余次,先后发现、制止土地违法行为336起。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各镇土地执法情况进行检查,下发违法用地整改、督办通知500余件次。先后协助相关镇,对135宗违法建筑进行拆除。严查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并下发处罚决定书153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79件(含往年),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4件。积极开展例行督察整改工作。经集中整改,完成了9宗违法案件罚没款催缴任务,足额收回219.1万元罚没款;完成了32宗违法案件的查处、整改工作,已通过市国土局的初审。先后组织召开6次违法案件查处整改联席会议,对我县涉及的519个卫片监测图斑进行核查整改,共拆除违法用地98宗、面积561亩,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实现了“零约谈、零问责”。

⑦是积极开展“三场”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县政府及市局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砂石场、白灰场及砖瓦粘土企业的治理取缔工作。全县排查115宗,市政府督办1宗(甘河尹村武公豹砂场),共计116宗(其中砂石厂46宗、石灰厂27宗、砖厂43宗)。截至目前,已取缔48宗、治理6宗,尚有62宗正在进一步整改之中。同时积极按阶段要求完成城市治理和治污减霾工作任务。集中对渭河南岸毁田挖沙情况进行排查。经排查,共发现渭河沿线毁田挖沙21宗(其中大王镇3宗、渭丰镇13宗、涝店镇5宗)、面积283亩。目前,已取缔9宗,其余正在进一步清理取缔之中。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国土资源局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耕地保护科,发展规划科,地籍管理科,地质环境科,利用科,政工科,监察科,财务科,监察室,信访办;下属1个行政机构:不动产登记局;下属6个事业单位:户县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户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中心、户县土地储备中心、户县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户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户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以及5个监察分队。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70.83万元,较上年增加226.45万元,主要是增加业务等。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89.08万元,比上年增加1073.17万元,原因是增加业务。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2670.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2670.8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72.1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258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1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 30%;项目支出1811.96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70%。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12万元,项目支出907.01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168.22万元,主要是业务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84.1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4.13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1684.13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694.53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308万元;

(3)土地资源调查100万元;

(4)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112.58万元;

(5)国土资源调查70万元;

(6)地质灾害防治342.01万元;

(7)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1万元;

(8)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6万元;

(9)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7.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4.16万元,公用经费212.9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9.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3.71万元,公务接待费5.47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2.49万元,降低4%,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4.43万元,降低45%,主要是因为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1.94万元,增加3.7%,主要是沙场整治,夜间巡查次数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2016年公务车辆购置0  辆, 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0辆。

公务接待费: 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24批次、228人,经费总额5.47万元。主要包括“三场”整治检查招待等。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2.76万元,主要是陕西日报通讯员培训、调解仲裁培训等,比上年5.2万元,减少47%。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5万元,主要是2017年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申报会议费,比上年5.5万元,减少91%。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872.11万元,支出904.94万元,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以及土地整理工作。

(五) 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96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 1 户,合计203.9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增加117.28万元,增加1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根据省市安排,增加全县治污减霾、三场整治等业务。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45.61万元,其中: 货物支出38.37万元、工程支出7.24万元。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国土资源局(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