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是区政府的组成部门,位于西安市鄠邑区甘亭街道办事处东大街7号,内设8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优抚安置科、救助福利科、救灾科、民政科、纪检检查室、养老办,机关编制15名,现有人员15名,其主要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条例。
2、协助指导全区农村村民委员会和全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研究提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开展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3、负责全区社会团体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4、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5、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指导全区婚介所开展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华侨、涉港、澳和留学生的婚姻登记业务;负责全区收养、审查、登记、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管理。
6、承办全区行政区域的设立、调整、撤销、定名、更名和界线变更工作,承办行政区划界线勘界联检和界线争议调处工作。
7、负责全区地名命名、变更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调查、收集、整理、更新、储存区内地名资料;负责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8、负责指导全区城市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推动社区建设。
9、负责全区殡葬改革工作。
10、负责全区救灾工作,组织灾情核查上报及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物资款并监督使用;负责组织本区援助外地灾区款物收集运送及慰问工作。
11、审定和扶持全区福利企业,推进全区社会福利社会化,负责各福利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
12、负责全区城市低保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的生活费补助工作。
13、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
14、负责全区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及销售工作。
15、负责全区优待抚恤工作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区退伍伤残军人的评残抚恤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抚恤工作。
16、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管理工作,负责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军地两用人才培训。
17、组织开展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承办区双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8、负责全区侨务管理工作。
1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加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组织近百名局机关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对全区城乡低保户进行了拉网式核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比例,降低救助门槛,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救助、大病一揽子救助,全年对城乡2415户困难家庭、低保户、五保户进行救助。完成2156名残疾人困难补贴和2158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接和发放工作。做好教育资助工作。为226名城乡低保户子女、孤儿、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发放教育资助金92.5万元;通过福彩公益金,为132户贫困家庭子女发放教育资助62.7万元。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时足额发放五保供养金及各项临时性生活补贴,加强农村居家养老五保户的服务与管理。
2、救灾救助工作扎实有效。建立我区《冬春因灾生活困难政府救济人口台账》,制定《冬春灾民救助实施方案》,下拨救灾资金及救灾棉被、棉衣裤等,救助困难群众2869户。通过各种方式,为1834户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救助金272万元。储备救灾棉被、棉衣900套及救灾帐篷、简易床等,确保突发事件应急之需。做好区救灾仓库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省级配套100万元资金已到位。广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健全区、镇、村三级报灾网络。组织全区灾害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履职能力明显提升。做好有暴力倾向和关锁精神病人的救治工作。为33名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进行免费治疗,救助金额25万。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参保2103户,其中低保户1713户,五保户142户。
3、社区建设和区划工作不断推进。我区撤县设区已获批准。年初,邀请知名地名论证专家组对我区设区名称进行论证,及时逐级上报有关文件;国务院批复后,做好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宣传解释工作。社区建设得到加强。完成了丰京社区、涝店镇社区市级和谐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完成了西街社区、画展街社区办公用房装修,配置了办公设备设施;对涝店镇社区、余下镇惠北、仪表厂社区、大王镇社区进行了全面提升改造;丰京社区新购置的办公用房已签订合同,目前正在制定装修方案。社区换届工作全面完成。两委队伍进一步实现年轻化,知识化。圆满完成了行政村撤并任务。将原有518个行政村撤并为259个行政村,超额完成了市上的任务。地名普查工作全面展开。落实了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与技术外包单位配合,制定全区地名普查方案,目前地名词条数已上报,正在进行词条内容审核。社会组织管理更加规范。注册登记社会组织17个,办理变更10个、两证合一15个、注销1个。
4、优抚安置双拥工作成效显著。准确掌握优抚对象情况。年初,对全区4720名在册的固定支出优抚对象进行了证件审验,做到了人数清,底子明。提高优抚对象保障水平。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伍义务兵等人员的抚恤、生活补助金得到全面落实。稳步推进退伍军人安置。通过档案计分、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待安置期间综合考评,对64名2014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和2015年春季转业士官全部安置了工作。全力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共发放慰问金、补助金116.23万元;报销医疗费26.9万元,发放重病大病医疗补助金12.2万元。提高烈士褒扬水平。做好革命烈士纪念碑及其陵园设施后续建设,完成烈士陵园纪念馆的室内装修、浮雕影像和烈士展柜的制作,室内布展即将结束对外开放。继续提升我区双拥工作水平。组织了区级各大班子领导,对驻户部队进行了慰问,为驻军送水果、饮料等价值10万元的慰问品,开展了八一文艺、书画进军营活动,先后为70名驻户部队子女解决了上学问题,协助为6名官兵家属解决了工作调动问题。
5、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稳步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制不断完善。明确了民政、公安、城管、卫计四部门救助工作职责,将救助职能延伸到各镇,设立救助引导牌,成立村级信息员队伍,健全区、镇、村(社区)三级救助网络,流浪人员均能及时进行救助,全年救助流浪乞讨及其他需救助人员531人次。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加强了婚姻登记服务指导,耐心做好矛盾对象的调处,共办理结婚登记5397对,离婚登记1197对,补领婚姻证2064对,登记合格率100%。殡葬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春节、清明节、寒衣节期间,做好两个墓园及沿山镇、景区管理局的文明祭扫和防火安全宣传;推进西户殡仪馆的规划、土地、社保等准备工作,目前道路硬化,水坑填平等工作全面展开;开展贫困群众殡葬救助工作,共为23人发放殡葬救助款1.7万元。福利彩票平稳发行。全年共销售各类彩票9530万元。其中,新建成的中福在线大厅销售彩票99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65%。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1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行政单位)
2西安市鄠邑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3西安市鄠邑区中心敬老院(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4西安市鄠邑区社区工作指导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5西安市鄠邑区救助管理站(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6西安市鄠邑区殡葬管理所(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7西安市鄠邑区福利事业服务中心(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873.94万元,较上年增加5037.57万元,主要是抚恤资金、退役安置资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资金等。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480.90万元,比上年增加4644.53万元,原因是大量上级专款从财政专户拨付改为由本单位零余额账户拨付。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8873.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873.9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66.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07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848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88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68%;项目支出7829.02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民政管理事务等,占总支出的92.32%。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5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90万元,项目支出6808.06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6479.65万元,主要是大量上级专款从财政专户拨付改为由本单位零余额账户拨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59.9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9.5万元、教育支出52.2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7.32万元、金融支出0.8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7269.5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54.65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659.3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81万元。
(4)抚恤支出3010.71万元。
(5)退役安置支出1428.65万元。
(6)社会福利支出380.07万元。
(7)残疾人事业支出141.88万元。
(8)临时救助支出259.93万元。
(9)特困人员供养支出50万元。
(10)其他生活救助支出18万元。
(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5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1.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0.81万元,公用经费141.0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5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0.8万元,降低22.9%,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6万元,降80%,主要是公务接待次数下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64万元,降低19.5%,主要是公车改革,车辆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2016年公务车辆购置0辆,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2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批次、5人,经费总额0.04万元。主要包括餐费。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1.36万元,主要是各类培训学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307万元,支出1020.96万元,用于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工作。
(五) 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6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54.6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减少113.45万元,降低4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132.7万元。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