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及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林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区森林鼠害的防治、检疫;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调查、动态监测、评估和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木材许可证核发工作,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林业行政处罚和执法稽查工作。
3、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区造林绿化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办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管理和林木种子苗木基地建设,负责主要林木良种之外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4、负责全区湿地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合理利用;监督沙化土地合理利用,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审核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沙尘暴灾害监测,制定沙尘暴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沙尘暴灾害应急处理工作。
5、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驯养繁殖和野生植物采集、培植及经营利用工作,负责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加工许可,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工作。
6、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7、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和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林区木材加工经营管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
8、承担组织、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指导全区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重大案件。
9、承担林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林业灾情,组织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负责审核、指导全区林业系统基础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区林业资金筹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11、承办区政府林业涉外事务。指导和监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工作,负责审批运输、携带、邮寄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省境审批。
12、负责全区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林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全区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13、负责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完成年度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各项工作任务
①、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工作
2015年下达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166.685万元,下达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118.75万元,下达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167.41万元,资金共计452.845万元,我局及时制定了户县2015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并以县政府名义印发至各镇(景区管理局)执行。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各镇(景区管理局)报来的到分户发放补贴清册进行了审核,录入了惠农“一卡通”管理系统。与县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兑付2015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印发至各镇(景区管理局)。将资金兑付到农户、村、国有林场。目前已基本兑付结束。
②、2016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兑付工作
2016年下达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154.01万元,下达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118.75万元,下达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计划167.41万元,资金共计440.17万元。我局及时制定了户县2016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并以县政府名义印发至各镇(景区管理局)执行。现正督促各镇(景区管理局)尽快上报分户发放补贴清册。
2、完成我县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审核上报工作
向县政府争取湿地保护规划编制经费70万元。督促森林资源管理中心协助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做好我县湿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户县湿地保护规划》初稿已完成,待渼陂湖及涝峪水系规划出台后,与其对接后修改完善。
3、做好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工作,无超采伐现象发生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已经下达我县,根据文件精神,我局正在草拟制定户县“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经局领导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核。目前,2016年我局已办理采伐证2起,采伐蓄积499立方米,出材量262.5立方米。
4、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完成天保二期工程年度各项任务,年内完成管护站、检查站人员政治业务培训工作,抽查天保工程护林员巡山不少于20次
根据《西安市林业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中央财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市林发〔2015〕56号)和《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提高中央财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专项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市农林发〔2015〕74号)精神,我局编制了《户县2015-2016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经局领导同意后印发至各天保工程实施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管护合同书5份,管护责任书5份,组织招聘集体林护林员,在护林员选拔人员上,坚持优先选择责任心强,工作能力高的人员,经审核集体林管护共选拔聘用了56名专职护林员和102名半脱产护林员。共签订森林管护协议书291份,其中:国有林133份,集体林158份。并组织聘用的护林人员进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森林管理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和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同时我局不定期的到各个护林站对护林人员巡山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森林资源保护、天保工程检查和生态效益补偿等工作,抽查护林人员巡山30余次。
市农林委对我县天保“四到县”进行了检查,分别检查了涝峪林场场部、静峪管护站、沙坪管护站,涝峪木材检查站纸房站,林木管护站曲峪管护站,太平木材检查站太平口站,太平林场场部和中山管护站,主要检查了巡山记录、管护合同、询问护林员管辖区域内的基本情况等内容,发现了很好问题,我局及时将存在将问题以户县林业局文件印发至各天保实施单位,各天保实施单位正在整改过程中。同时要求各天保实施单位以本次检查为契机,努力完善2016年天保档案资料。目前,我局正在编制《户县2016-2017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5、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①、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
按照市上安排,我县在市站巡查指导后,立即进行周密部署。及时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全县各普查单位对普查工作进行周密安排和精心落实。
为了确保普查质量,3月16日,县上举办了全县2016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培训会,邀请市森防站高工王智国进行授课,培训普查员35人,参会60余人。会前,户县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领导小组王平副组长做了《及早动手,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全县2016年度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讲话。
3月20日—4月22日,主管局长带领森林资源管理科、县森防站同志,对县重点普查单位涝峪林场、太平林场、林木管护站及种苗管理工作站、景区管理局等单位的普查组织、资金筹措、技术方案等方面工作进行了两个轮回的检查。各单位均已积极安排了人力物力,并全面开展了工作。
上半年,已利用黑光灯诱捕昆虫26次,踏查线路一条,制作昆虫标本12盒,病害标本6盒,中华鼢鼠标本两盒,捕获天牛、金龟子、柳蓝叶甲等98只。
②、落实预防责任,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工作
落实松材线虫病预防责任,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我县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印发2016年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松材线虫病固定样地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自己防控工作实际,加强宣传,大力普及预防知识,细化方案,将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人,扎实做好普查监测、检疫与监管等预防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对重点单位的专职普查人员分次进行松材线虫病普查技术培训,累计培训136人次,印发普查技术手册150本。组织检疫员开展专业踏查与巡查,进行普查质量检查,并积极开展检疫执法行动及专项执法活动。完成全县山区9.86万亩松林、直观坡面192亩松林、平原区201350株零星分布松树和1099亩松科苗圃地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监测普查覆盖率100%,发现各类松树枯死木2993株,主要是干旱、栽植管理不当和小蠹虫危害所致,其中不明原因枯死松树19株,采样送检46份,镜检28份,未发现松材线虫病的传入。加强林区建设工地检疫监管。对西成客专建设工地三次检疫检查,并进行了病虫害法规及防治宣传,项目建设单位积极配合,共报来联络员8人,未发现危险性病虫害疫情发生。
6、做好林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工作
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坚持服务于林业改革、服务于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切实做好林业重点工程和林业技术推广等工作,组织林农参加核桃夏季管理技术培训,提高林农管理水平,增加林农收益。
7、做好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办理、年审工作,年内完成2次以上木材经营加工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严格执行木材加工许可证的办理规定, 2016年我科共审验办理木材和林副产品经营加工许可证6份。
8、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项目。
指导群众育苗3300亩,是计划任务的110%。全县各镇、景区管理局、街道办以及县委及县级国家各部门、各人民团体、驻户各单位累计完成义务植树88.4万株,是计划任务80万株的111%。并成功组织了县级四大班子领导和工作人员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渭河户县段南岸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共栽植107、108杨树2300余株,同时县林业局安排20多名技术人员及出动4辆洒水车及时对新栽植苗木进行了修整和浇灌。并落实了管护责任和管护人员,确保造林质量。根据西安市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下达西安市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2016年计划任务的通知》(西关组发〔2016〕1号)文件精神,我县2016年绿化造林建设任务为19104亩,重点对我县城区、学校用地、厂矿用地、旅游区用地、镇街、村庄、路渠及河流进行绿化美化。截至目前,共完成17104亩造林绿化建设任务,其中:城区绿化12434亩;镇街绿化434亩;村庄绿化2067亩;路渠绿化1219亩;河流绿化950亩。
9、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截至目前,绿化任务共完成新增绿地1万平方米,是计划任务的100%;实施现有、改建及专用道路绿化361.5公里,是计划任务的118%,绿化面积582.9亩,是计划任务的121%;渭河河堤堤顶及护堤地绿化890亩,是计划任务的100%。宣传任务共开展生态文化活动2次,设立大型单立柱广告牌6面,刷写宣传标语500条,悬挂宣传横幅100条,张贴灯杆旗宣传标语84个,候车亭灯箱宣传16面,散发宣传手册2万份、创森倡议书及彩页20万份、创森手提袋6万个,创森一次性纸杯15万个,创森宣传围裙10万个,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县手机用户发送创森宣传短信80万条。
10、“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项目。在全面巩固2015年项目建设成效的同时,对已实施完成的2011—2014年“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示范村进行补植补造,累计补植各类绿化苗木18083株。
11、都市水源涵养林保护工程。根据西安市创森办、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平原路渠绿化工程和都市水源涵养林保护工程2014年度市级投资计划的通知》(市创森办发〔2015〕4号)文件精神,我县都市水源涵养林保护工程建设任务为851.5亩。今年春季,全面完成851.5亩绿化建设任务,栽植油松、侧柏等苗木12万株。目前,该项目已顺利通过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及监理公司的初验。
12、2016年完成招商引资3400万元,2017年计划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有西安市鄠邑区林业局、西安市鄠邑区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局、西安市鄠邑区公安分局太平森林派出所、西安市鄠邑区公安分局涝峪森林派出所、西安市鄠邑区公安分局森林巡警大队、西安市鄠邑区森林资源管理中心、西安市鄠邑区林木管护站、西安市鄠邑区涝峪木材检查站、西安市鄠邑区太平木材检查站、国营西安市鄠邑区太平林场、国营西安市鄠邑区涝峪林场、西安市鄠邑区林业产权管理信息服务中心共12个单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319.97万元,较上年增加2115.97万元,主要是包含了中央、省、市的项目资金等。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540.23万元,比上年增加2788.13万元,原因是决算包含了中央、省、市项目资金等。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5319.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241.74万元,占总收入的98.53%,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41.74万元,其他收入78.23万元,其中:组织部拨组织工作经费0.30万元、15年省市公路建设重点项目先进单位奖5.00万元、15年度目标责任奖1.00万元、“十三五”规划编制先进单位奖励0.30万元、15年西成客专项目先进单位奖励7.00万元、松才线虫病奖励0.80万元、16年防火目标奖5.00万元等,占总收入的1.47%,主要是执行中央三项机制的奖励机制。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5540.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1.4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 37.39%;项目支出3468.81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419.81万元、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67.33万元、退耕现金19.43万元、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68.00万元、林业事业机构175.26万元、森林培育1150.05万元、林业技术推广20.00万元、森林资源管理472.65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40.17万元、湿地保护13.28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95.28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73.31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09.48万元、其他林业支出344.32万元,占总支出的62.61%。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1.47万元,项目支出3443.82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3500.85万元,主要是包含了中央、省、市项目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5.2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419.81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144.39万元、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67.33万元、退耕现金19.43万元、退耕还林粮食折现补贴68.00万元、行政运行376.41万元、林业事业机构1674.96万元、森林培育1150.05万元、林业技术推广20.00万元、森林资源管理474.9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40.17万元、湿地保护13.28万元、林业执法与监督85.88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林业的补贴73.31万元、林业防灾减灾112.61万元、其他林业支出344.32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支出376.41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76.41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1.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48万元,公用经费258.9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4.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3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6.3万元,降低15.49%,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3万元,降低100%,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五条禁令;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6.26万元,降低15.41%,主要是公车改革;两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2016年公务车辆购置 0 辆, 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18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数为0。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34.48万元,主要是业务技能培训支出,比上年增加25.25万元,增长273.56%,主要是为了提高职工业务能力,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林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84万元,主要是参加会议支出,比上年增加0.75万元,增长950%,主要是物价上涨。
(四)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 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31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5户,合计40.31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54%。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减少11.18万元,降低21.7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自然减员。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20.00万元,其中:义务植树项目支出2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资产总计3029.48万元,负债总计833.43万元,净资产总计2196.06万元。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