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规划,领导区直机关党的工作。
2.领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和党员管理教育、党建工作理论研究、党员发展对象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
3.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搞好思想作风建设。
4.领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上报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党规的处理决定。
5.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统战工作,指导、协调区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负责区直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调研、指导和宣传报道工作。
7.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对党员的管理和党内法规教育工作。
8.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工委、团工委、妇工委的工作。
9.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丰富形式,不断加强机关党的思想建设。今年,工委通过请专家作辅导报告、集体研究讨论、配发学习资料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增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自觉性。为了便于党员干部学习,工委先后给各基层党组织配发了《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百问》等图书,给全体党员配发了《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学习资料,经统计,给各基层党组织配发各类学习资料6000余册。同时,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
2.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区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的安排,区直机关工委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是营造浓厚氛围。区直机关工委和机关事务局党支部一起在区机关大院内制作宣传展板3块,悬挂宣传标语3条,并在区委办公楼和区政务中心办公楼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各支部(总支)也通过悬挂标语、制作展板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二是丰富学习形式。6月17日,工委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演讲比赛,工委系统11名同志参加,最终角逐出一、二、三等奖,并全程录像制作成光盘。6月24日,区直机关工委书记谈平生同志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给工委系统为党员干部上了一堂题为《新时期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党课。工委各支部(总支)策划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例如:区委组织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测试;区物价局编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刊;区审计局开展的“两学一做”爱心捐赠等。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区直机关工委要求各支部(总支)将学习方案和学习计划上报工委备案,每次专题研讨主题统一上报工委,工委还多次召开专题会,组织各支部(总支)书记集中学习中央省市区“两学一做”相关精神,通过实地考察的方式,对各支部(总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督促检查。
3.依托载体,不断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方面,区直机关工委举办机关大讲堂,工委全年举办了四讲,内容涉及经济、中国传统文化、《准则》《条例》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等方面,工委系统各支部(总支)参加学习党员干部达1200多人次。各基层党组织也不断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例如:区统计局党支部开展的“书香统计”活动。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方面,工委继续推进“三亮三比三评”、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党员志愿者服务等载体活动,引导党员开展志愿服务,例如:区纪委党支部开展的“亲近大秦岭,保护金龙峡”环保行活动;区财政局党总支组织20余名青年党员干部与丰京社区老党员进行座谈交流;区邮政局党总支组织党员志愿者慰问蒋村镇中心敬老院老人;区法院党总支开展的“法官社区行、普法解民忧”活动。在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方面,工委建立了党员信息库,对工委系统1360名党员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党员的管理。同时,工委实行网上交纳党费,所有党员网上交纳党费,进一步规范了党费交纳工作。
4.强基固本,切实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今年,区直机关工委经过认真的梳理,10月份,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区直工委系统部分党的支部(总支)委员会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对未按期换届的28个支部(总支)换届工作进行了安排,同时,积极督促区城市治理督查办成立临时党支部,进一步优化了班子结构,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精心策划,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今年,工委继续实行主题党日活动审核备案制。各支部(总支)根据各自的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有的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有的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有的开展警示教育等,活动结束后都及时向工委上报了信息和图片资料,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即使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又增强了党建活动的吸引力。
6.严格程序,不断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一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工委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制度,继续实行入党申请人申请书向工委备案制,截至目前收到入党申请书63份(含往年),给基层党组织下发了《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纪实本》,5月份,根据基层党组织上报情况,确定了23名同志为今年的党员发展对象并组织他们参加区委组织部举办的培训班学习,另外,今年我们在详细考察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按程序为99名(含学生党员69名)预备党员办理了转正手续,为党组织输送了新鲜血液。二是做好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 2月25日,区直机关工下发了《转发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的通知》,对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3月11日,召开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专题会,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再次督促,经过认真排查,各基层党组织共排查出5名失联党员。三是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区直机关工委8月19日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专门安排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并随会下发了《关于转发<中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认真开展专项检查,之后工委又召开了三次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推进会,对此项工作再督促,各支部(总支)均按照要求对认真的进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此项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四是做好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工作。8月23日,区直机关工委下发了《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法违纪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进行排查清理的通知》,各基层党组织经过认真的排查,区直机关工委系统60个支部(总支)均未发现有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工委还扎实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
7.加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为了进一步夯实各支部(总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年初,工委制定了各支部(总支)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在年初工作会上与60个支部(总支)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区直机关工委邀请省纪委马银录同志给机关干部作《准则》《条例》专题辅导,并给各支部(总支)配发了《<准则>、<条例>100问》图书,便于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把《准则》《条例》研深学透。工委系统各支部(总支)也围绕《准则》《条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有的基层党组织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警示教育,有的组织党员干部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理想信念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进行学习。例如:区委宣传部、区检察院、区法院都组织党员参观了“户区诠释《准则》《条例》农民画展”,区科技局召开了《准则》《条例》学习宣讲会,区国家统计局户区调查队邀请区纪委副书记李讲会讲解《准则》《条例》。同时,各支部(总支)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务公开等工作,严防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8.认真筹划,庆祝建党九十五周年纪念活动。为了庆祝建党95周年,“七一”前夕,区直机关工委召开了建党95周暨“两优一先”表彰会,对2013-2016年度涌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并组织新党员进行宣誓。按照区委组织部的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工委荣获优秀组织奖。7月1日,工委系统各支部(总支)组织党员集中收看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进行了专题研讨。各支部(总支)也按照工委的要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例如:区检察院开展的“七个一”庆七一活动;区人社局党总支开展的慰问老党员活动。
9.工作亮点:今年工委创新“党日活动”的形式,5月17日,组织40余名支部(总支)书记到区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给支部(总支)书记上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廉政警示教育课,教育党员干部珍惜工作岗位、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2016年12月1日,区直机关工委组织工委系统部分支部(总支)书记、党务干部赴陕西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渭华起义纪念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卫华起义陈列厅和指挥部旧址,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接受革命传统教育。还实地参观了渭南市博物馆,观看了3D打印技术,让党员干部感受现代科技的魅力,真正的做到走出机关听、看、学,增强了活动的实效性。
除了以上工作,工委还完成了市区党代会党代表的推荐工作,扎实做好群团、工会、普法宣传、扶贫帮困、党报党刊征订和工会报刊征订等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西安市鄠邑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负责区直机关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的区委派出机构,内设科室2个,即办公室和组织科,编制6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0.22万元,较上年增加18.2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车改补贴增加等。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0.22万元,比上年增加18.2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及车改补贴增加。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50.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22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5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3.02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85.7%;项目支出7.2万元,是为完成党员培训等其他共产党事物支持,占总支出的14.3%。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2万元,项目支出7.2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增加18.2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车改补贴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2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3.02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
(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7.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77万元,公用经费7.25万元,项目经费7.2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0.95万元,降低70%,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05万元,降低11%,主要是招待其他区县及机关大讲堂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9万元,降低100%,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公车收回。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6年 公务车辆购置0辆, 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经费总额0.4万元,主要是机关大讲堂招待教授及其他区县同志。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46万元,主要是单位领导及同志参加县委组织部调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
(四) 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2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50.22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增加18.29万元,增加57.28%,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一名同志及其他事人员工资增加等。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中共西安市鄠邑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