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宗局概况
(一)民宗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全区民族宗教工作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有关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全区民族、宗教工作动态,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3、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相合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4、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少数民族工作。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相关事宜。
6、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范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
7、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要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8、负责组织全区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工作。
9、负责组织全区民族、宗教对外交流合作。
10、依法审核审批宗教方面的有关事项。
11、推动各民族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6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是全力做好法规政策学习宣传教育。
2016年,我局紧紧抓住宣传教育这根主线,组织机关同志积极深入宗教活动场所、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户,上门宣传法规政策,发放《条例》宣传资料5000余份,《党和国家民族政策》资料3000余份,3次上街设立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咨询点,向社会发放资料2000余份。同时,以规范场所管理、加强安全生产为主题,举办《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班2期,培训宗教教职人员和场所管理人员以及清真食品企业主、工商个体户负责人170余人次,顺利完成了全年培训任务。
二是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
按照省、市要求,我们从“讲经布道、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消防安全、环境美化”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完善场所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做到了事事按规矩,事事有人管、有人抓,有力地提高了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照章办事的意识。例如,重阳宫通明阁修复工程建设,在办理了土地、建设、消防、文物、宗教等相关手续后,方才施工;全区90%以上的宗教活动场所都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配齐了财务人员。同时,完成了五大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的换发证和占地面积普查核准工作,为推进场所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是认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我局以“四进”活动为载体(党的民族政策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堡),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不但面对面的解答了群众、学生的提问,而且还发放了宣传资料。组织全区12个超市悬挂宣传横幅24条,在区城广场摆放宣传展板9天,有效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
四是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管理,切实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
按照注重教育,预防为主、依靠群众、依法纠违的思路,切实加强对清真食品市场的管理。今年以来,按照市局文件精神,以规范清真食品市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为重点,扎实开展了2次清真食品市场大检查活动。其中会同农业、经贸、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清真食品执法检查1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清真食品混放等问题,共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纠正了4个超市和1个清真食品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此外,我局邀请市伊协副秘书长对全区清真食品生产企业主和超市负责人进行了《条例》培训,极大地提高了他们的思想意识,使他们充分认识到了守法生产、依法经营的重要性,从而有效地维护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五是积极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
今年,我局继续围绕“五化”(民主化、法制化、制度化、精细化、人性化),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为重点,以加强教风建设、提升人员素质为主题,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在创建工作中,各宗教活动场所结合实际情况,不同程度的加大投入力度,不断完善软件和硬件设施,强化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教仪教规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促进了创建活动不断延伸。
六是着眼宗教领域内和谐、安全与稳定,着力搞好重大宗教活动的组织实施,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重大宗教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天主教界顺利完成了一年一度的圣母山朝圣活动;指导伊斯兰教完成了“开斋节”宗教活动;二是协调解决了重阳宫通明阁修复建设过程中与祖庵镇北街村发生的矛盾纠纷;三是搞好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等重要节日和“两会”、“六四”等重要节点的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工作,实现了全年年“零事故、零上访”目标。
七是加强宗教领域治乱工作,有效抵御境外渗透。
我局按照强基固本,防微杜渐,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工作思路,指导宗教界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爱教以及《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教育,切实加强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和场所内部管理。支持场所认真开展讲经查经活动,并会同公安等部门对假僧假道及非法集会进行严厉清查打击,有效维护了宗教领域秩序和教职人员队伍的纯正,杜绝了境外渗透事件的发生。
八是加强团结教育,切实为民族宗教界人士办实事办好事。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教育引导、加强协调、排忧解难、服务发展的理念,团结引导民族宗教界人士自觉服务全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积极同教育局沟通,解决了7名少数民族孩子上学问题;二是积极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解决了新疆和田4名维吾尔族群众摆摊设点问题;三是完成了31名教职人员养老保险的收缴工作。同区卫计局沟通,解决了教职人员医疗保险问题;四是春节期间,对全区五大教教职人员进行了走访慰问。为佛、道教教职人员发放保暖内衣83套价值10000元。为天主教、基督教教职人员发放慰问金8700元。为11户回族困难群众发放慰问金3300元。通过上述努力,不但促进了民族团结,而且增强了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自觉性。
九是服从大局,积极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消防等宣传教育活动;按时按质完成了城区包抓路段卫生清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了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宗教活动场所搬迁任务等。
(三)民宗局决算单位构成
鄠邑区民宗局设行政单位1个。
纳入鄠邑区民宗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鄠邑区民宗局
行政单位
二、2016年度民宗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三、2016年度民宗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0万元,较上年减少20万元,主要是上级临时专项资金减少等。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77万元,比上年减少44万元,原因是上级临时专项资金减少。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60.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9.67万元,占总收入的49.6%,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67万元;其他收入80.80万元,占总收入的50.4%,主要是上级专项拨款,用于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环境卫生整治。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7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5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48%;项目支出92.31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民族工作专项、宗教工作专项基其他民族宗教事务,占总支出的52%。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05万元,项目支出92.31万元,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44万元,原因是上级临时专项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3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0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1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59.18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是指民族、宗教事务支出。 。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03万元,公用经费16.14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三)2016年“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1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1.11万元,降低20%,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2.16万元,降低100%,主要是严格执行了中央八项规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9万元,降低17%,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6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0团组,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6年公务车辆购置0辆, 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批次0人,经费总额0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万元0。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会议费支出0万元。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
(五) 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1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0.91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同口径减少1.3万元,降低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西安市鄠邑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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