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单位概况
(一) 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具体组织落实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考核指标。
(二)负责联系本级财政部门,落实本级政府补贴资金,确保政府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到账。
(三)负责本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对社会事务所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考核,落实各项管理服务标准和内控制度。
(四)负责汇总、编制、上报本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预决算及会计和业务统计报表。
(五)负责本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待遇发放、基金划拨、基金管理、基金会计核算、业务统计等工作。
(六)负责建立和管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受理参保申请、保险关系转移、注销登记、养老金领取人员资格、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待遇发放、死亡退费等复核工作。
(七)负责本县各级经办机构档案管理、标准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负责本县城乡居民社保卡发放管理、政策宣传、业务咨询、信息查询等工作,受理落实群众投诉和举报。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户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县人社局下属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科、稽核科、财务科4个科室。总编制数22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见附件2-1)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见附件2-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见附件2-3)
4、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2-4)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89.16万元。包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16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支出总计278.9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78.9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54万元。
(2)年末结转和结余28.39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8.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94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238.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0.54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6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度我中心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我中心未购置车辆;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6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14%。主要用于单位公务车辆的日常运行维护。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05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增加)83%,累计接待1批次、共2人。
2016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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