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户县农业局概况

(一)户县农业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畜牧业和农村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农业、畜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全县粮食、蔬菜、果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蔬菜、果品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研究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工作。

4.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全县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出口建议;负责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指导全县休闲农业发展;负责全县果业工作。

5.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兽药的许可,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监督管理责任;监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农机化作业生产安全监管工作; 负责联合收割机牌照和证照、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证照核发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工作;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提高农机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6.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和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管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

7.负责全县农业科研和农技推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按照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项目;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8.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9.负责全县农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10.承办县政府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管责任。

11.负责全县农业生态建设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负责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

12.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 起草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实施办法;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动物防疫、诊疗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以及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负责监督全县动植物(除森林外)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动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13.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4.拟订全县饲料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建设和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动物卫生有关工作;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防疫、检疫、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兽医、兽药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的保护及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工作;负责种畜禽疫病预防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15.拟订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牵头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农业标准化发展规划、计划,开展农业标准化绩效评价;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指导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风险评估和农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负责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牵头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指导大宗农产品流通销售工作。

1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户县农业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户县农业局设行政单位1个为局本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28个分别为:户县种子管理站、户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户县农村能源办公室、户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户县农业信息中心、户县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户县动物疾控中心、户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户县农业机械管理站、户县甘亭镇畜牧兽医站、户县五竹镇畜牧兽医站、户县玉蝉镇畜牧兽医站、户县大王镇畜牧兽医站、户县苍游镇畜牧兽医站、户县秦渡镇畜牧兽医站、户县草堂镇畜牧兽医站、户县庞光镇畜牧兽医站、户县景区管理局畜牧兽医站(原户县旅游区管委会畜牧兽医站)、户县祖庵镇畜牧兽医站、户县蒋村镇畜牧兽医站、户县涝店镇畜牧兽医站、户县甘河镇畜牧兽医站、户县渭丰镇畜牧兽医站、户县余下镇畜牧兽医站、户县石井镇畜牧兽医站、户县天桥镇畜牧兽医站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见附件2-1)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见附件2-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见附件2-3)

4、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2-4)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6385.88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51.81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166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基金。

(3)事业收入0万。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468.07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其中从市级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109.58万元,利息收入1.38万元,从同级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80.16万元,其他收入276.95万元。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5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2015年度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6.5万元。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总计3290.6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487.3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79.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7.91万元。

(2)项目支出803.2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城乡社区项目145.83万元,防灾救灾项目7.18万元,农业生产保险补贴项目226.96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目11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8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目83.66万元,执法监管项目39.9万元,其他农业支出项目176.72万元。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结余分配160.87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2940.9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02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3.66万元,项目支出803.25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1)城乡社区支出145.83万元,其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45.83万元。

(2)农业支出2881.0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97.02万元,事业运行2026.64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1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8万元,执法监管39.9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83.66万元,防灾救灾7.17万元,农业生产保险补贴226.96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76.72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4.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9万元,公务接待费1.0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49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3%。主要用于单位下乡检查业务及执法监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1.04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12%,累计接待29批次、162人。

户县农业局

2016年10月18日



附件2-1

附件2-2

附件2-3

附件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