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旅游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县旅游局是县人民政府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有关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本县旅游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全县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

3、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工作。

4、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全县旅游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服务标准;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5、负责县内国内旅行社的初审、管理和年检工作。

6、组织实施旅游人才培训规划和专业技术岗位标准;负责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考核申报等工作;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

7、加强旅游综合协调和应急救援职责。

8、加强旅游节庆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职责。

9、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户县旅游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户县旅游局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见附件2-1)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见附件2-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见附件2-3)

4、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2-4)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116.29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43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1.86万元,为公益性岗位工资补助。

(3)上年结转和结余12.1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87.4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1.0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万元。

(2)项目支出26.3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旅游宣传项目21.98万元,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4.41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41.05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1万元,项目支出26.39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行政运行56.01万元,机关服务5万元,旅游宣传21.98万元,其他旅游业服务与管理支出4.41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7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7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39%。主要用于旅游行业检查。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19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54.8%,累计接待1批次,6人。

 

2015年决算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