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办字【2015】70号文件精神,县政协机关承担为县政协委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工作。
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专题协商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县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三)贯彻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的方针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调查总结政协工作经验,研究共性问题。
(四)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调查、视察、参观、座谈及其他日常活动的实施工作。
(五)负责县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联系上级政协和县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做好协调联络工作。
(七)收集反映重要信息、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负责有关宣传报道、信息工作。
(八)参与县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等工作。
(九)负责县政协委员的学习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
(十)承办县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协机关机构设置为“1办4委”。分别是办公室、学习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社会事务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见附件2-1)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见附件2-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见附件2-3)
4、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2-4)
四、2015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65.78万元。包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78万元,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支出总计248.9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9.4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政协户县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9.88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14.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5万元。
(2)项目支出119.48万元,主要为政协户县委员会行政事业类项目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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