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县信访局概况
(一)户县信访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信访和群众权益保障工作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定全县信访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网络投诉,承办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交办的信访事项,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3.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与落实;
4.牵头查处跨乡镇(旅游区管委会)、跨部门的信访案件和重大疑难信访案件;负责我县进京上访群众、赴省、到市集体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
5.建立健全信访和群众群权益保障信息分析研判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向县委、县政府提供信访和群众权益保障工作信息;
6.负责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7.负责特殊疑难信访救助资金使用管理;负责信访风险评估工作;
8.负责信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置非正常上访和违法上访行为,维护正常信访工作秩序;
9.负责信访和群众权益保障宣传工作,对来访群众进行思想教育和疏导,并提供有关法律、法律和政策咨询服务;
10.负责县级有关部门派驻县信访接待中心人员的相关管理、服务和考核工作;
11.组织开展信访和群众权益保障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县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2.承担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户县信访局的决算单位构成:
户县信访局设行政单位1个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见附件2-1)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见附件2-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见附件2-3)
4、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2-4)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88.57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6.57万元,为县级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2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134.7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6.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1万元。
(2)项目支出28.7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包括1个项目28.74万元。
(3)年末结转和结余76.89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04万元,项目支出28.74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4万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10.1万元,信访事务支出28.74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6.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未发生购置车辆;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82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15%。主要用于进京、赴省到市接访及其他公务车辆加油、修理、保养、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
户县信访局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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