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


 

一、概况

(一)户县滨河新区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新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则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新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定。负责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新区内的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或审批。负责统一规划、管理新区项目,依据规划建设和管理新区内的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行使县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户县滨河新区管理办公室决算构成:户县滨河新区管理办公室系县政府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10人,实有6人,空编4人.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见附件2-1)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功能分类)(见附件2-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见附件2-3)

4、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见附件2-4)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226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

(7)上年结转和结余30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总计19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万元。

(2)项目支出111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万元。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在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30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万元,项目支出111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进行详细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度我局因公出国实际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增加)0%;因公出国境团组共0批,0人次,团组批次和人数分别同比下降(增加)XX%和XX%。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购置车辆0台,经费支出0万元,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去年同比下降(增加)0%。



滨河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表

滨河办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分类)

滨河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滨河办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