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工作职责
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位于户县朝阳路甘亭街道东街社区三楼,内设3个机构,分别为:综合科、执法监督科、业务科,机关编制10名,其主要职责有: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编制和制定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处罚、监督检查职能,查处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
3、依据城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点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机动车辆清洗站点管理的行为。
4、依据城市乱张贴乱涂写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乱张贴乱涂写管理规定的行为。
5、依据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6、依据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修建临街建筑物、构筑物等行为以及建筑施工中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配合建设规划部门拆除违法建筑。
7、依据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临街商业门店产生的音响噪音污染、社会噪音污染、城市餐饮服务业超标排污、排烟及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以及清运建筑垃圾造成污染的行为。
8、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无证商贩摆摊设点、非法占道经营的行为。
9、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擅自在人行道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配合公安交警部门、机动车停放管理部门对城区机动车非法占用人行道路的行为予以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10、依据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户外广告管理的行为。
11、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查处违反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2014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治污减霾工作成效显著。对全县35个在建工地、44个中型以上餐饮单位、38个夜市烧烤摊点建立动态监管台账。按照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对10余个在建项目工地,存在的出入口无冲洗设施、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洒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查处高尖装载、沿途抛洒渣土车13辆。
2、缓堵保畅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扎实开展了人行道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劝离和取缔各类出店占道经营行为600余次、暂扣物品154件、行政处罚57人;现场纠正违章停车1400余起、锁车600余辆、说服教育500余人、行政处罚65人。
3、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对校园周边出店占道经营、乱喷涂乱散发“野广告”、校园周边机动车乱停放等问题进行了查处,共查处游击商贩36个、规范出店经营23家、收缴各类传单2000余份、追呼违章电话57部、纠正违章停车200余起。
4、扎实开展夜市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夜市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出店占道经营、未使用清洁燃料、泔水乱排、垃圾乱倒、噪音扰民等问题进行集中查处,共取缔无证摊贩84个,对13家未使用清洁能源的夜市商户实行了停业整顿。
5、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开展临时集贸市场、便民摊点、道路停车泊位、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等方面的执法整顿工作,共查处各类出店占道经营行为145起。
6、合理设置道路层级化管理指示牌。我局采用“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根据各路段管理标准,共设置道路层级化管理指示牌40个,其中严禁区指示牌6个、严控区指示牌9个、疏导区指示牌17个、便民服务点指示牌8个,使各路段管理标准更加明晰。
7、便民摊群点管理日趋完善。依据“控量、便民、规范、有序”的设置要求,共设置各类便民性服务点195个,取缔草堂路15个水果便民摊点。
(三)、决算单位构成
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由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户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户县草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3个单位构成。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决算总表(见附1)
2、支出决算总表(见附2)
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3)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4)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5)
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7)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4年度部门总收入5672993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73243元,占总收入的87.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46500元,占总收入的9.63%;其他收入153250元,占总收入的2.7%。
2、2014年度部门总支出5353729.69元,其中基本支出4837024.69,占总支出的90.35%(工资支出4331881.32元,占基本支出的89.56%,商品服务支出489167.16,占基本支出的10.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76.21元,占基本支出的0.33%),项目支出516705元,占总支出的9.65%(商品服务支出154660元,占项目支出的29.93%,其他资本性支出362045元,占项目支出的70.07%)。
附件:
1.收入决算表
2.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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