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文件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护企业权益,现就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公示如下:
| 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 |
1 | 对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 | 辖区涉粮企业 | 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原粮储备每季度检查一次,成品应急储备每月检查一次,其他事项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
2 | 对粮食收购资格的行政检查 | 辖区涉粮企业 | 粮食收购资格备案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
3 | 对其他中央事权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的行政检查 | 辖区中储粮企业 | 其他中央事权粮食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 |
西安市鄠邑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2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