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落实《秦岭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任务,鄠邑分局强化措施,严格按照《西安市鄠邑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中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认真开展秦岭保护工作。
一是深化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严格建设项目审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审批;二是加强“五乱”(乱排乱放)问题整治,我局定期开展秦岭北麓范围内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非法排放污水等乱排乱放违法违规行为的甄别认定和依法查处工作。三是积极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现场发放省市《条例》及各种宣传材料300余份;四是加快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甘峪水库水源地日常保护。2023年1月份以来,我局未审批秦岭区域建设项目,主要河流出山口水质稳定达标,未发现“乱排乱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水源地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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