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持续开展宣传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西安市第十一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和第三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来临之际,3月14日上午,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联合区人民法院、余下街办在惠南社区开展宣传纪念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面对面向群众普及科普知识、宣传讲解民法典、秦岭保护知识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的重要意义,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生物多样性》等宣传册、宣传折页、宣传画3000余本,环保宣传袋300个,环保围裙300个。

此次宣传活动引导大家学习民法典相关知识,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等法治思维;倡导大家树立科技意识,从我做起,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提高大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从思想和行动上成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和践行者,以实际行动关注秦岭、保护秦岭、热爱秦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