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鄠邑分局多措并举,全力做好辖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监管工作。
我区共有3家污水处理厂:分别为一污、二污、三污,2023年以来,累计处理产生污泥11963.34吨。
一是加强辖区污水处理厂污泥监管工作。执法检查人员每月对3家污水处理厂开展1次检查,重点检查污泥接收台账、消纳过程台账和去向台账等。要求污水处理厂严格按照污泥处置管理规定要求,建立日产污泥台账,落实污泥转运五联单制度。
二是加强信息报送制度。要求辖区3家污水处理厂每月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月污泥处置台账信息,确保及时掌握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量及污泥处理量。
三是规范污水处理厂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各污水处理厂在污泥产出及临时堆放车间安装监控装置,污泥产生单位在污泥进出厂区门口、出泥口、卸泥仓、计量房安装视频监控,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为3个月。
四是要求辖区3家污水处理厂建立完善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污泥和处理处置后污泥及产物进行检测、跟踪、记录,列入污泥安全处置跟踪记录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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