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我省、我市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深化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确保此次改革顺利完成,全市各区县机构编制部门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深入开展调研,紧盯重点环节,明确时间节点,全力推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落地落实。
各区县依据市委编办关于设立区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有关批复及时制定印发“三定”规定,出台区县调整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区县应急管理系统人员转隶办法等一系列改革配套文件,严格按照省、市明确的编制控制数和人员划转标准、划转程序完成编制配备、领导任命、人员划转等各项工作。同时,明确区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以本级应急管理部门名义统一执法,加强镇街执法力量,明确由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统一承担基层应急相关执法职能,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执法体制机制。截至目前,全市13区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已全部组建到位,13个区县应急管理部门举行了统一着装及执法大队挂牌成立仪式。


区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成立,是全面深化基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标志着我市基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全面完成。通过优化整合基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执法力量,为全市区域化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开展对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及职责履行情况督查评估,进一步促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面正确履行职责,不断提升执法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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