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门诊统筹相关政策

在开通职工门诊统筹结算业务的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政策范围内药品可以享受职工门诊统筹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1.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起付线为200元;

2.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二级医疗机构60%、三级医疗机构50%,退休人员支付比例按医疗机构级别相应提高5%;

3.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25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当年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4.门诊统筹医保支付金额纳入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保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通过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授权后,可以使用参保人员本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