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具有西安市鄠邑区户籍,年龄为65周岁至69周岁的农村老年人,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均可领取生活补贴。
(一)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和多重残疾的65周岁至69周岁的残疾老年人;
(二)按照国际通行标准分析,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洗澡6项指标中有4项(含)以上不能独自完成,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65周岁至69周岁的重度失能老年人;
(三)正在享受农村低保的65周岁至69周岁的老年人。
对于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和已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上述老年人,不再享受生活补贴。
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按月计算、按季度发放,实行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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