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一年免保教费
1.资助对象:学前一年在园幼儿。
2.资助标准:公办幼儿园按其收费标准免收保教费;民办幼儿园每月减免130元。
二、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补助
1.资助对象:学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主要包括: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困难家庭的幼儿;其他原因造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脱贫家庭幼儿、边缘易致贫家庭幼儿、脱贫不稳定家庭幼儿优先资助。
2.资助标准:每生每年750元(即每生每学期375元)。
3.发放形式:按标准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至监护人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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