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在鄠邑区辖区内从事实体经营的,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不超过24个月的,以下类型创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就业困难人员,指创业前按照规定经人社部门就业困难认定的人员;

)贫困劳动力(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退役军人;

)农民工(以“陕西省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登记系统”查询为准)。

二、补贴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所需资料

(一)共性资料

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影印件;

2.身份证影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4.社保卡影印件;

5.税务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影印件。

(二)个性资料

退役军人提供退役相关证明影印件;就业困难人员及农民工由人社部门查询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在区就业服务中心314室进行就业登记,准备身份证影印件、户口本影印件、营业执照影印件、2寸照片各一份;

(二)在市民之家税务部门或线上登录电子税务局,申请开具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三)线上申报:一次性创业补贴实行线上申报,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APP以及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等线上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五、注意事项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与失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二)同一人创办多家经济实体的,只能申请一次,如本人已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的企业必须为申请补贴的企业;

(三)创业补贴申领期限为2年,即工商营业执照取得时间距补贴申请时间不得超过24个月;

(四)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必须为创业企业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本人;

(五)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不得超出法定劳动年龄范围;

(六)经营项目为第一产业的个体工商户,不能以农民工身份申请。

联系电话:029-84883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