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待就业人员从事创业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政策性贷款。
2.贷款对象
在我区合法创业的自主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含返乡创业农民工、村干部及乡村医生)、刑满释放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其他合法自主创业人员。
以上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均处于自主创业状态,且自主创业时不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
3.贷款额度和期限
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2年,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4.贷款用途
创业担保贷款应当用于借款人创业的开办经费和经营所需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购买股票、期货等有价证券和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不得用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用途。
5.申请条件
借款人需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和自有资金,无不良信贷记录,从事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具有相关合法经营执照或证明材料。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10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富秦家乐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6.反担保范围
具有一定担保能力的自然人:(1)西安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2)西安市辖区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收入稳定的就业人员(鄠邑区户籍);(3)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创业明星、道德模范、三八红旗手及其它具有担保能力的人员。
7.贷款所需资料
(一)申请人资料
1.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2份;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配偶页复印件2份;
3.结婚证复印件2份(离异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未婚可不提供;
4.双方个人征信报告2份;
5.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核准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经营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二)反担保人资料
7.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8.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
9.近半年工资流水1份(若为企业员工,除工资流水外还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
咨询电话:029-84837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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