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九项措施之“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一、补贴对象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在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后,可申请个人社保补贴。

高校毕业生在享受补贴时或补贴期满后自主创业的,如创业失败(指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注销工商登记后)可再给予不超过1年的社保补贴。

二、补贴标准

养老保险4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2年。

三、申报渠道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社会保险缴费满一个月后,可通过电脑网页版或移动端进行补贴申报。

1.电脑网页版可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xahrss.xa.gov.cn/)-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社会保险补贴”进行申报,按系统提示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

2.移动端可通过“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APP、秦云就业(西安市)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进行申报,按系统提示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

五、政策期限

长期执行。

咨询电话:029-84814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