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杨**
信件编码: GPPS20251031HFAY
来信时间:2025-10-31 17:51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交警张卜凡贴罚单
信件内容:
10月21日区长信箱明确告之“对于路边临时停放的车辆先用交警APP警用版进行催挪,对催挪10分钟未移走的进行罚单…………”但是 本人于10月31日15.44分进店购买东西。15.50付款离店,同时收到10686217080000519468的告知短信。15.53分我就将车开走,却被直接贴了罚单15.49贴的。84836851解释说是短信不是提醒而是告知你被罚了。19991804953电话回来我再解释后,并且说每一个时间我都是有佐证资料的,他说你去123申诉去!请问严管路段没有停车位就是直接发现路边停放车辆不管时间长短就直接贴条子,十分钟以内也这样子?没有电话,短信催挪这个步骤吗?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公安鄠邑分局
回复时间:2025-11-05 14:35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娄敬路为严管街道,全路段禁止车辆临时停放。目前,该路段通过民警现场查处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对违停行为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依法予以处罚;对严重阻碍交通的车辆,将实施拖移处理。关于您反映的情况,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作了详细说明。如您对此仍有异议,可通过“交管12123”官方平台在线提交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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