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经核实,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七款: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渼陂熙园小区为新建小区,根据实际入住情况,暂不具备新建车棚条件,后期可根据入住情况召开业主大会研究此事。小区2号楼北侧已规划并建设了非机动车停车棚,距离1号楼约四五十米,可满足就近住户停车需求。针对电动车在单元楼门口乱停乱放问题,社区联合物业将开展集中整治,坚持疏堵结合,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楼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