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朱**
信件编码: GPPS20250819HVMJ
来信时间:2025-08-19 18:3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到惠南社区居委会开护理老人的居住证明不给开
信件内容:
我和我哥都是(66岁68)的老人,都在24小时护理着父母(父是离休96岁,母是退休95岁),父母和我们都在惠南一区19号楼二单元,因超出用水定额,区水务局要所在社区居委会开证明就可以增加定额,到社区居委会办理时起初不给开,和余下镇政府关注后社区到我家拍照片确实6个人在房间里,但让我们必须提供我和哥哥自己房间用水证明,提供后又要用电证明(老人外地子女回来伺候时都要住的),并且还不保证给我们开,还要让物业提供我个人房间没有人住的证明。这个证明就这样快过去一个月都没有结果。 老年人保护法中明确,老年人的困难社区居委会是责任人,敬请领导及上级部门给予解决为盼! 全家六个老人在此感谢政府及领导和上级部门!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余下街道
回复时间:2025-08-22 15:31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区水务局已联系相关单位为您办理增加饮水定额。目前,您反映的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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