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姓  名:田**
信件编码: GPPS20250430FEKT
来信时间:2025-04-30 11:3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信件内容:
我购买的商品房,由于房屋有瑕疵,一直没收房。想咨询下:1.开发商新房交付,是本人先验收房屋,再交大修基金和契税,再和物业公司签合同,收房呢。还是不让验收房子,不让看房,就让交大修基金和契税,签了收房的字,才让验房?西安市的验房流程是什么?2.购买新房,物业费从什么时候缴纳?是业主验房收房后开始算?还是物业说统一从什么时候算,就强行从什么时候算?房子还没签字收取,就收前几个月的物业费。关于收取物业费时间和条件,西安市有什么规定。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2025-05-07 15:05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有关物业费缴纳具体规章及要求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告知。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