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餐饮食品安全小提示

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愈加频繁,餐饮疫情防控风险持续增大,同时随时温度升高、湿度加大,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是食物中毒高发季。针对五一前后餐饮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发生,现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请您查收: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规范消杀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员工健康监测,严控进口冷链食品(含进口水果)。

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堂食管理规定,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遵守疫情指挥部有关宴会等集体聚餐要求,严防聚集性活动引发聚集性疫情。

继续做好餐饮从业人员周期性核酸检测,假期结束后要开展1次全员核酸检测。若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第一时间上报所在街道及区疫情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置。

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外出就餐:【出门在外要防护,安全用餐不浪费】防疫期间外出就餐时,避免去人员集聚密度大的餐厅。优先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条件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高和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就餐座位应保持一定距离,提倡使用“公勺公筷”,鼓励分餐。点菜时要适量,拒绝铺张浪费,践行“光盘”行动。不在无证摊贩处就餐或购买食物,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

居家饮食:【家庭用餐讲卫生,均衡营养更健康】不购买腐败变质及过期食品;不采摘、购买和食用不认识或来历不明的野生菌类和有毒动植物,畜禽、蛋、水产品要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在食用凉拌菜、各种卤肉、水产品时要注意新鲜,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剩饭剩菜再加热时一定要烧熟煮透。

餐饮服务者加强风险管控

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禁止加工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四季豆、野生动植物、发芽土豆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原材料。接待旅游团队、婚宴或其他团体客人的餐饮服务单位,应注意科学设计菜谱,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不得超负荷经营。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同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农村集体聚餐强化主体责任

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举办者和承办者要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义务,及时、如实报告聚餐基本情况;主动接受、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指导,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指导意见;举办者要对承办者的食品安全状况、问题和隐患进行自检自查,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并督促承办者及时整改。

做好应急处置

消费者进餐后若出现呕吐、腹泻、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医,可拨打:84832777进行投诉,注意保留可疑食品样品、呕吐物、腹泻物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的餐饮单位,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归档时间:202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