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疫情防控个人防护指南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从严从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如果您是国内重点地区的来(返)鄠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及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一)如果您是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来返鄠人员,会对您进行14天集中隔离观察;

(二)如果您是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不含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来返鄠人员,会对您进行14天居家隔离观察;

(三)如果您是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不含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返鄠人员,请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健康监测,期间请不聚集、少流动,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四)如果您在隔离或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或其他不适症状,应及时上报管控负责人,拨打120,由专用救护车转运至鄠邑区人民医院(区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诊治。禁止自行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二、如果您是普通发热患者,请您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就诊:

(一)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筛查、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将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对您进行流学病史询问、核酸检测、血常规检查,必要时进行CT等筛查、诊治。请您配合做好相关筛查诊治工作,主动告知医护人员自己近期的旅居史及类似症状病例接触史。

(三)在发热门诊未排除您是否为新冠肺炎患者前,请不要自行离开;排除后,您可以转入其他病区继续诊治。

(四)疫情防控期间,各镇街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及其它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接诊发热患者,请您不要前往以上机构就诊及购买药品。

三、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及就诊期间,请您服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不服从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医疗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四、请广大群众继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社交距离,主动配合做好公共场所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

五、社区、村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商场、超市、酒店、车站、电影院、网吧等公共场所在扫码、测温时,如遇到发热(体温≥37.3℃)症状的患者,应立即将其引导至临时隔离点观察,做好登记,及时上报,分类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鄠邑区急救中心电话 :120

鄠邑区24小时核酸采样检测点:

1.鄠邑区人民医院核酸采样点(区人民医院东门口,联系电话:84812533/84816978)

2.西安济仁医院核酸采样点(西安济仁医院大门口,联系电话:15129290891)

鄠邑区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

1.鄠邑区人民医院(联系电话:17791240156)

2.鄠邑区中医医院(联系电话:84824849)

3.鄠邑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4810116)

4.陕西森工医院(联系电话:17782534973)

5.西安济仁医院(联系电话:84813999)

6.西安惠安医院(联系电话:18809205025)

西安市鄠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3日                       

归档时间:202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