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科局积极落实预防学生性侵害工作

一、区教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直属校(园)长为成员的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遭受性侵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预防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遭受性侵害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学校预防中小学生遭受性侵工作的责任。各校建立了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制度,设有副校级领导主管安全,教科局能够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导。

二、严格落实有关教师管理法规,进一步完善教师准入和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审査制度等要求,强化对拟招录人员品德、心理的前置考察,联合检察、公安部门建立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严禁聘用曾有性侵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人员担任教职员工。

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纳入教职员工培训内容及考核范围。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品行考核,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对于实施性骚扰、性侵害学生行为的教职员工,及时予以清退并依法予以处理。关注教职员工队伍心理状况及工作状况,加强心理辅导,防止个别教职员工出现极端心理问题,及时预防个别教职员工出现的不良行为。

三、各校园能够与辖区派出所密切配合,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讲、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模拟法庭等活动,促进青少年了解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其社会危害,获得法治的直观感知,学会运用法律保障自身权益。

同时,将预防性侵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安全教育内容,根据学生年龄段特点,通过课堂教学、讲座、案例、班队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特别是女学生以及家长进行预防和警示教育,普及预防性侵害的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建立、完善学生宿舍管理规范、公寓门禁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学生公寓管理人员安全管理培训,严格落实学生夜间点名、就寝巡查、所有男性包括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宿舍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以及女生宿舍聘用女性工作人员等要求,强化宿舍规范管理。

归档时间:2022-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