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西安市鄠邑区开发就业帮扶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鄠人社发〔2021〕356号)文件精神,经基层岗位开发公示、组织人员报名、民主评议、拟招聘人员公示、区级复审等环节审核,现将我区2023年第四批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反映。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2023年第四批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xlsx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9日
监督举报电话:029-81494209,12317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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