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九项措施之“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2023年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可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

二、补贴标准

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按2000元/人的标准(困难毕业生3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二)企业银行基本户证明材料

四、申报渠道

百度搜索“秦云就业”或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qinyunjiuye.cn,进入“秦云就业企业用工供需平台”系统官方网站,通过单位账户登录后,选择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按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五、政策期限

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温馨提示: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可同时享受。

咨询电话:029-84814074

归档时间:202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