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鄠邑区2023年4-5月份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开发就业帮扶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鄠人社发〔2021〕35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区脱贫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现将我区2023年4-5月份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共463人55.44万元予以公示。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2023年4-5月份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资金明细表.xlsx

公示期:2023年7月3日至7月12日

监督电话:029-81494209,12317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日             

归档时间:202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