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1年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和生活费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项目计划及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鄠乡振发〔202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区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现将我区2021年29名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和生活费补贴资金共11200元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2021年疫情防控期间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和生活补贴公示明细表.xlsx

公示期: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9日

监督电话:029-84873919,12317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归档时间:2024-08-14